肇慶市高要區(qū)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項目監(jiān)理 的中標結果公告
2018-07-24
招標編號:GZQS1801FG06032Z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肇慶市國土資源局高要分局的委托,于2018年7月23日就肇慶市高要區(qū)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項目監(jiān)理采用公開招標進行采購?,F就本次采購的中標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編號:441283-201806-140-0068 采購編號:GZQS1801FG06032Z
二、采購項目名稱:肇慶市高要區(qū)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項目監(jiān)理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1157800.00
四、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五、中標供應商名稱:湖南省勘察測繪院
法人代表:李學軍
地址:窗體頂端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qū)黃河南路355號
六、報價明細
報價明細附件
中標金額(元):1110000.00
七、評審日期
1.評審日期: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
2.評審地點:肇慶市高要區(qū)府前大街9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評標室
3.評審委員會負責人:梁福平
4.評審委員會成員:梁福平、廖永堅、鄔健文、盧國華和余玉琴(采購人指派評委)
八、評審意見
綜合評分得分情況表
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排序應當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綜合得分相同時價格低者列前;綜合得分及價格均相同時,技術商務得分高者列前。
九、本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 。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陳小姐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 陳先生 聯系電話:0758-8368218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肇慶分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48號文化創(chuàng)意大廈21樓2109室
聯系人:區(qū)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傳真:0758-2827276 郵編:526040
(三)采購人:肇慶市國土資源局高要分局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qū)府前大街2號
聯系人:張沛娟 聯系電話:0758-8368398
傳真:0758-8368088 郵編:526100
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一、采購項目編號:441283-201806-140-0068 采購編號:GZQS1801FG06032Z
二、采購項目名稱:肇慶市高要區(qū)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項目監(jiān)理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1157800.00
四、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五、中標供應商名稱:湖南省勘察測繪院
法人代表:李學軍
地址:窗體頂端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qū)黃河南路355號
六、報價明細
主要中標標的名稱 | 型號、規(guī)格 | 數量 | 單價(元) | 服務要求 | 中標金額(元) |
詳見附件,點擊下載 | / | / | / | 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6月高要區(qū)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驗收合格全流程 | / |
中標金額(元):1110000.00
七、評審日期
1.評審日期: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
2.評審地點:肇慶市高要區(qū)府前大街9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評標室
3.評審委員會負責人:梁福平
4.評審委員會成員:梁福平、廖永堅、鄔健文、盧國華和余玉琴(采購人指派評委)
八、評審意見
綜合評分得分情況表
序號 | 投標人名稱 | 是否通過資格性、符合性審查 | 技術商務得分 | 價格得分 | 綜合得分 | 名次 |
1 | 湖南省地質測繪院 | 是 | 33.80 | 9.77 | 43.57 | 3 |
2 | 湖南省勘察測繪院 | 是 | 85.20 | 10.00 | 95.20 | 1 |
3 | 廣東繪宇智能勘測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54.80 | 9.87 | 64.67 | 2 |
九、本公告期限1個工作日 。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陳小姐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 陳先生 聯系電話:0758-8368218
(二)采購代理機構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肇慶分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qū)端州三路48號文化創(chuàng)意大廈21樓2109室
聯系人:區(qū)先生 聯系電話:0758-2822331
傳真:0758-2827276 郵編:526040
(三)采購人:肇慶市國土資源局高要分局 地址: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qū)府前大街2號
聯系人:張沛娟 聯系電話:0758-8368398
傳真:0758-8368088 郵編:526100
各有關當事人對中標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中標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購人提出質疑,逾期將依法不予受理。
發(fā)布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發(fā)布時間: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