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修改通知
2017-11-09
招標編號:GZQS1701HG09006
各有關投標人: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7年10月31日發(fā)布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項目編號:GZQS1701HG09006)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
一、修改內容:
(一)招標文件第3頁投標邀請-第六點供應商資格的修改
原文:
4.供應商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修改為:
4.供應商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
(二)招標文件第23頁采購人需求-二、總體要求的修改
原文:
二、總體要求(所有投標車輛需滿足):
1.投標人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投標人提供的車輛設備必須是《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公告內的產品,并根據廣州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特點相應設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銹)。產品為全新的廠家產品,提供設備的注冊證或相關合格證書,按產品要求配備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說明書,提供整套設備的結構、原理、使用等相關資料。(提供工信部官網公告截圖打印并加蓋公章)
修改為:
二、總體要求(如無特別注明所有投標車輛需滿足)
1.投標人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
2.投標人提供的車輛設備必須是《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公告內的產品(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并根據廣州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特點相應設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銹)。產品為全新的廠家產品,提供設備的注冊證或相關合格證書,按產品要求配備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說明書,提供整套設備的結構、原理、使用等相關資料。(提供工信部官網公告截圖打印并加蓋公章)。
(3)、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延期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
(4)、此修改通知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標文件》相應條款與本文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文為準。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文明路賢思街34號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3307537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
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傳真回執(zhí)給代理機構,以確認收到文本。
回 執(zhí)
我方已經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發(fā)布“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修改通知。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就2017年10月31日發(fā)布的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項目編號:GZQS1701HG09006)招標文件修改如下內容:
一、修改內容:
(一)招標文件第3頁投標邀請-第六點供應商資格的修改
原文:
4.供應商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修改為:
4.供應商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
(二)招標文件第23頁采購人需求-二、總體要求的修改
原文:
二、總體要求(所有投標車輛需滿足):
1.投標人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投標人提供的車輛設備必須是《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公告內的產品,并根據廣州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特點相應設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銹)。產品為全新的廠家產品,提供設備的注冊證或相關合格證書,按產品要求配備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說明書,提供整套設備的結構、原理、使用等相關資料。(提供工信部官網公告截圖打印并加蓋公章)
修改為:
二、總體要求(如無特別注明所有投標車輛需滿足)
1.投標人所投車輛必須具有中國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C認證)。(提供原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
2.投標人提供的車輛設備必須是《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yè)及產品公告》公告內的產品(子包四輪胎式小型裝載機(鏟車)除外),并根據廣州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特點相應設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銹)。產品為全新的廠家產品,提供設備的注冊證或相關合格證書,按產品要求配備所有附件和完整的使用說明書,提供整套設備的結構、原理、使用等相關資料。(提供工信部官網公告截圖打印并加蓋公章)。
(3)、報名及獲取招標文件時間延期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7:00(北京時間);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延期至2017年11月27日下午14:00(北京時間);
(4)、此修改通知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標文件》相應條款與本文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文為準。
二、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文明路賢思街34號
聯(lián)系人: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3307537
采購代理機構: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東風東路555號粵海集團大廈2203-2204
聯(lián)系人: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020-83812782、83812935
請投標人于北京時間2017年11月17日下午17:00前傳真回執(zhí)給代理機構,以確認收到文本。
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回 執(zhí)
我方已經收到廣州群生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發(fā)布“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7年委直屬單位環(huán)衛(wèi)設備購置項目”修改通知。
經辦人: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2017年 月 日